陽明山中山樓婚紗攝影申請要點
中華民國 109年 3月 27日國立臺灣圖書館第868次館務會議通過
一、國立臺灣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活化陽明山中山樓及開放民眾進行婚紗暨平面攝影活動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適用對象:
凡個人、婚紗攝影公司與工作室(以下簡稱申請者)申請於陽明山中山樓婚紗暨平面攝影活動,悉依本要點辦理。
三、使用時段:
可使用時段分為:09:30- 11:30、14:00- 16:00 。
四、拍攝使用區域
1.室內區域(查看詳細範圍)
1樓:圓廳、會客廳、會議廳、中華文化堂、特展區走廊及壽桃樓梯。
2樓:國父史蹟建築模型展示區走廊及壽桃樓梯。
3樓:圓廳、國宴廳、鈔票室拍照區、走廊及壽桃樓梯。
2.戶外牌樓廣場區域(查看詳細範圍)
五、使用費用及繳費
1.每時段費用為新臺幣1,000元(含稅)。請於使用前15分鐘現場繳費。逾時每30分鐘加收500元(未滿30分鐘,以30分鐘計費),若有逾時情形,則於歸還場地時現場計繳。
2.若實際到場人數超過6位(自第7位起),則以每位100元酌收入場費,並於文創區繳交費用。(例:到場10人,酌收400元入場費)
六、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
1.申請者請於拍攝日前14日提出申請(02-28616391分機113),經本館審核同意後辦理。
2.倘申請時間為星期六、日,參訪民眾人數較多,為維護您的攝影品質,請來電諮詢(02-28616391分機113)。
七、改期或取消使用之申請程序
1.拍攝日期經本館同意後,申請者如因故需改期或取消使用,請於原同意使用日之7日前提出申請,經本館同意後予以改期或取消。因故臨時取消或改期者,請儘速通知本館。
申請改期或取消次數各以1次為限,且改期拍攝之日期距原核定拍攝日期以不超過1年為原則。
2.拍攝日期經本館同意後,若遇本館需優先使用場地時,得於拍攝日之7日前洽請申請者改期或取消,申請者不得提出異議及請求損害賠償。
八、終止使用權之處理
申請者使用時若有下列情事,本館得立即終止使用權外,逕為適當處理,並停止其爾後申請權利:
1.申請者轉讓拍攝使用權與第三人使用者。
2.拍攝與內容不符,或有違反善良風俗內容等。
3.未依本館指定地點換裝或搭設更衣帳。
4.使用經本館認定有危險性之器材,如火源、氣體、煙霧等。
5.造成場地損壞,如傢俱、擺飾、字畫及其他設備器材等。
6.假借本館及陽明山中山樓名義進行不實及不當資訊傳播者。
7.其他違規事項。
九、其他注意事項
1.拍攝期間,為避免受參觀遊客影響,請避開主參觀動線;並不得擅自進入非使用區域拍攝,若違規進入拍攝,本館概不負安全及相關責任。
2.經本館同意始得移動原有設備物品,使用後須回復場地原狀,如有損毀或故障,本館得評估損失情形要求申請人負擔賠償責任。
3.攜進本館之物品等應自行保管,並於離場時自行清理完畢,若有遺失或毀損,本館概不負責。
十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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